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养犬管理与服务水平,建设文明和谐城市,六安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了《六安市养犬管理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,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,提高立法质量,现将《六安市养犬管理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全文刊登,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,请广大市民踊跃建言献策,感谢您的参与支持!
一、征集时间
意见建议征集起止时间: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8日
二、提出方式:
1.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主页(http://www.luan.gov.cn/)“意见征集库”栏目;
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asyqglbgs@sina.com。
3.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六安市佛子岭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养犬办,邮编:237000。
联系人:王绕杰,联系电话:0564-3377781。
六安市公安局
2021年2月5日